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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儿童屡遭意外伤害想到的
  日前,笔者听亲友说起两件事,不禁为之扼腕叹息。一件事,是一位家长抱着婴儿亲热,在兴奋地高举时,忘记了头顶上正旋转的电风扇,致使孩子头颅被削去一半,当即死亡;另一件,是一位老人在湖边看护未成年的孙辈时,失手致孩子落水,由于水体太深,援救不及,致使孩子溺水而亡。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是一个家庭的重心和希望。上述事件,对家庭成员的精神打击可想而知。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笔者认为,这两件悲剧的发生,看似偶然,实际上存在着必然因素。那就是人们在看护儿童时,缺乏足够的细心和深刻的责任意识,过于疏忽、大意。这正如交通事故造成的悲剧一样,多数惨烈的交通事故其实都发生在人们疏忽大意的一念之间。仔细思量,儿童面临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是非常多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如媒体上屡屡报道发生的儿童坠入深井、儿童吞食异物致伤亡、儿童攀爬窗户坠楼、儿童被爆竹炸伤以及儿童触电、烫伤、溺水、交通事故等等“不测事件”。这些事件,曾一再向我们敲响警钟。但是,由于看起来“难以防范”,没有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没有深入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有效的警醒、防范机制,以至于往往事情一过,就风平浪静了。但是,之后,类似的事件却依旧不断发生。笔者认为,针对这些事件,应当深究其发生原因,采取措施,防患未然;同时要专门建立组织或形成机制,请专家分析情况,指导制定科学、规范化的事故防范预案,进行深入宣传和集中防控。比如当今,特别是在农村,由于留守老人较多,成了儿童的主要监护人,他们往往缺乏监护儿童的足够精力和防范危险的科学知识,很容易造成不该发生的意外。对此,除应加强宣传和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外,还应该建立布局合理且条件较好的幼儿园,请专业的教育工作者集中看护。此外,尽可能地消除一切对儿童来说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农村机井、城市下水道口应加盖并及时检查;楼上可安装防盗栅栏进行防护;将家中电源、燃气灶、热水瓶、农药等进行遮蔽或转移;将针、钉子、硬币、刀具、打火机等放在幼儿不易摸到的地方;防止儿童私自野外下水游泳,等等。相信经过科学的安全指导,类似悲剧将会大量减少,我们的社会也将会更和谐、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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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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