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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60715期 >> 第03版:政 事
问政
小区电梯能张贴医疗广告吗?
  近日,网友“旧年华”通过德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向市房管中心与市工商局投诉:我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高层小区,居民楼电梯里经常张贴医疗广告,还有很多敏感词汇,孩子一上电梯就爱念,影响很不好。这种广告允许在电梯间张贴吗?
  市房管中心回复:根据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广告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一部分用于补贴物业费,剩余的全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但对于广告内容,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是不会审核的。
  市工商局回复:网友反映的问题广告属于医疗广告,根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医疗技术、医疗名称、淫秽、迷信等内容的,属于违法广告,不得刊登。下一步,市工商部门将加大广告内容监管力度,如果市民质疑广告内容,可向工商部门投诉,确实存在问题的,工商部门将立即要求相关单位撤除广告,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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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政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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