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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60527期 >> 第04版:政 事
网络问政
地下停车位不能买卖只能租
  近日,网友“午夜萨克斯”通过德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向市人防办咨询:人防地下停车位是否能够买卖?购买后是否有风险?
  市人防办回复:人防工程作为国防战备资产的组成部分,禁止进行买卖。车位产权不归业主所有,只能租赁,而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城市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都要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掩蔽人员和物资的防空地下室。目前,除了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同步建设外,我市城区大部分新建民用建筑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了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根据 《人民防空法》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虽然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并未明确人防地下车位的产权到底是属于国家、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这个问题已超出了地方立法的权限,国家人防办正在对人民防空地下室产权归属问题进行调研,拟修订 《人民防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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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政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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