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了解到,一季度农民工就业状况良好,农民工收入稳步增长,但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仍然较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占14%;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4%。
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导致合同签订率低的原因是什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
现象:没劳动合同,农民工权益无保障
“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就是临时干零活的,谁和我们签合同啊? ”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内,张秀美阿姨正在打扫卫生,“我主要负责铲除这条路的泥土,小区正在施工,泥土特别多”。张阿姨在这里已经干了将近4年。
张阿姨今年50岁,家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赵虎镇。 4年前,张阿姨在某小区物业找了一个打扫卫生的活,工作地点离家有15公里的路程,每天早上,张阿姨都要骑40多分钟电动车去上班。
去年冬天,在上班的路上,张阿姨被一辆小货车撞倒,货车司机逃跑。张阿姨只好给家人打电话把自己送到医院。这次事故,张阿姨花了几千块钱的医药费,在家休息了3个多月。 “上班路上出的事,也怨不着公司,医药费只能自己出。 ”张阿姨说。
与张阿姨不同,小区保安李瑞友与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但是单位却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李大爷今年59岁,干保安已有七八年时间。“不想干了,要提前3个月打招呼;工作出了差错,照样被开除。”李大爷觉得,虽然签了用工协议,但是也没啥用处。
原因:单位用人不规范,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李瑞友告诉记者,其实他和工友心里都明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老了还能领到养老金。但是他们却没有为自己争取这份权益。 “我年纪大了,找个活不容易。如果不出差错,还能干个三五年。 ”在他们看来,有活干就不错了。
据了解,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他们担心如果主动要求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会导致自己失业,因此不敢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有一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他们对既得利益比较关注,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意识差。因为参加养老保险需要农民工个人缴纳一定费用,一些人往往不愿缴纳。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私人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同时,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等原因,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对策:加强培训,提高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意识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政府与社会越来越重视农民工就业环境,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待遇有所改善。尽管农民工合同签订率比较低,但是相比去年有了很大的提高。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督促用工单位规范用工,改变企业用工习惯,人社部门多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行动,对用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只要用工,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签订临时合同的,必须进行整改。 ”工作人员表示,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开展各种活动,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
“农民工法律意识亟待提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社部门多次举办各类活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一季度,人社部门多次开展技能、维权意识方面的培训,培训农民工近1万人次。
□本报记者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