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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疏结合,对“野游”说“不”
作者:张晓航本报



  5月18日下午两点,市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的电话骤然响起,接线员小雪的眼皮不禁 “颤”了一下: “不会是……?”电话接起后,小雪听到的是撕心裂肺的痛哭——两位年轻人在禹城市洛北干渠游泳时溺水,已经没了呼吸,他们没能坚持到救护车到达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小雪说,这个月已接到10多次溺水求救电话,听筒那头凄惨的求救声每每让她痛心不已。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又是一个冰冷的 “溺亡季”。每到这个时候, “溺水”与 “野游”总是能成为媒体上常见的字眼和民众热议的话题。

痛!溺亡者多为青少年


  18日罹难的两位年轻人,其中之一年仅18岁。而5月1日下午4点,乐陵市孔镇有位17岁男孩溺水身亡; 5月3日下午1点,临邑县宿安乡一位12岁少年溺水身亡。
  据市 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统计,今年 1月份至 5月份,中心共接到溺水报警 53起,死亡人数超过 20人;其中 5月份就发生溺水事件 12起, 6人死亡。而自2013年至2015年,该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共出诊溺水事件333起,死亡110余人,其中以中小学生和青年人居多。
  湖北省曾做过一个统计,统计显示, 2011年、 2012年该省中小学生溺亡人数分别达176人、 178人,居各类非正常死亡之首,溺水死亡已成中小学生“头号杀手”。
  “青少年对危险的认知能力不够,对自己的能力盲目自信,好胜心强、自制力差,发生危险时自救能力又不足,这都是事故多发的原因。”中心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伴随着溺水事故,花季少年失去了本该充满希望的未来,让人不禁扼腕痛惜。

堵!来一套“组合拳”


  2011年,我省曾从溺水事故多发水域中梳理出200多个危险水域,主要是天然河道、水库和人工湖,我市明月湖风景区、岔河风景区、减河湿地公园、新城综合楼护城河、长河公园风景区、仙人湖、丁东水库名列其中。这些危险水域都有禁止下水游泳的警示牌,亦有管理员管理,但 “野游”仍然盛行。
  27日中午,岔河锦绣川风景区, 3位年轻人试图下水游泳时被景区管理员喊话制止,可过了十几分钟,他们又在远处下水,全然不顾身边 “水深危险”的警示牌。管理员告诉记者,现在没到最热的时候,游泳的人较少,还能去阻止,等真到了三伏天,根本管不过来。 “另外,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对江河中游泳行为进行约束,我们也没有处罚权,所以只能口头警告,显得很无力。”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李杰无奈地说。
  记者曾就 “危险水域该如何阻止野游者下水”做过网络微调查,有些网友的建议有一定合理性。网友 “气吞万里”说: “现在的警示牌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我觉得警示牌上可以这样写: ‘某年某日,某某等几人在该河段游泳溺亡,年仅多少岁……还要下河游泳吗?请君三思!’这样其劝诫作用是不是比 ‘水深危险’大得多?”网友 “小小哒哒”认为:“应该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宣传,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这些水域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网友 “阿淘”则表示: “对不听劝诫在危险水域 ‘野游’的人,要进行罚款等严厉处罚,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就跟治理酒驾一样,措施严厉了,犯错的人指定会少。”
  本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四个 “安全生产月”,这个月里,市教育局组织了一系列诸如安全知识进校园、学校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防溺水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安全月活动的开展无疑对青少年起到了劝诫警示作用,但仅靠校园教育,其作用还远远不够。“应该让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深度参与,打出组合拳,才能起到较好效果。”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疏!“安全消暑”要引导


   有专家指出,青少年溺水频发,折射出安全游泳场所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记者的调查也印证了这个观点:我市城区内游泳场馆数量少,价格也普遍较高,年卡都在1000元以上,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而有的县城甚至难觅正规游泳馆。酷暑难耐又无处下水,自信心及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很多青少年选择了 “野游”。
  这为如何减少溺水事故提供了一些思路。比如,政府可以加强公益游泳场馆的建设,出台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建设游泳场馆,补贴一批商业游泳馆促使其担负一定公益责任;对天然水域进行整饬、加装安全措施,围出一定区域用以游泳;学校可以与游泳场馆合作,形成诸如学生游泳打折等优惠措施,定期组织集体水上活动,适时分发一些游泳券,引导学生选择安全场所游泳。
   □本报记者 张晓航 本报通讯员 郭凌 高苒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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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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