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地方立法需积极回应民众呼声
  因不符合地方计生条例,广西一名独生女与已合法育有两孩的丧偶男子初婚后,被告知已经丧失生育权利。类似的生育尴尬现象也出现在天津、湖北等地。公众认为各地应秉承法治精神,加快地方法规“立改废”的步伐,积极回应民众呼声。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单独两孩”政策是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一项重大举措,直接关系到众多家庭幸福和国家未来。 2014年,该政策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按照国家卫计委有关实施单独两孩的意见,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可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
  不可否认,在“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修改地方生育立法加以落实。然而,一些地方法规在立法过程中能不能很好地做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能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中国式立法民主”,能不能严格与上位法和宪法精神保持一致,决定了“单独两孩”政策的落实效果以及相关群体对改革和法治的“获得感”。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法治中国建设提速。各地应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抓紧清理有碍公正、阻碍法治的法规办法,对同宪法和现行法律相抵触的、于法无据的、有损群众合法权益的法规,要加快“立改废”,清理一批公布一批,真正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潘强 张建
更多>>  德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地方立法需积极回应民众呼声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5 版:看天下】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