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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50320期 >> 第11版:往事
“戒石”的由来
  宋太宗在位期间,曾令全国各州、府、县衙署大堂前,立石一块,南向刻“公生明”三字;北向刻“戒石铭”十六字,全文为:“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这石称为“戒石”,使各级官吏进出均能见到。约140年后,南宋高宗颁黄庭坚手书“戒石铭”于各州府县。因此,后人提起“戒石铭”,都知道系黄庭坚所书。
  这十六字“戒石铭”,并非宋太宗御制,也不是他的首创,而是后蜀主孟昶所作。孟昶虽是亡国之君,但为政却有可取之处。这“戒石铭”是他颁发境内各州县官吏的“为官守则”,全文共二十四句,宋太宗摘取其中四句。这四句用现代话来表达即:“你们领的工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老百姓容易被你们欺压,但老天爷是不容你们得逞的。 ”
  “公生明”三字,语出《荀子·不苟篇》:“公生明,偏生暗……此六生者,君子慎之。”又《荀子·正论篇》:“上公正则下易直,易直则易知,易知则易明,是治之所有生也。 ”用现代话来解释:“在上的为官公正,导致在下的百姓都能明白事理,天下就太平了。”这戒石用了几百年,历经元、明两代,后有人以出入不便为由,将立石改为牌坊,文字刻在牌坊上,戒石遂废。
  □卢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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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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