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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情法死结需靠救助打开
  1岁男童严重脑损伤,父母看着勉强维持生命的儿子痛不欲生,含泪请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但因这一做法与我国法律相悖而被拒绝。近日,发生在安徽的这一新闻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对于“安乐死”的关注。
  ——1月26日《现代快报》
  在我国医疗救助体系还不发达的现状下,有些病症并非医疗技术的原因无法救治,而是患者出于经济状况等原因无法得到最佳或及时的治疗,陷入“无钱医治而遭受病痛折磨”的悲哀之中,“不想拖累家人”成了一些病人申请安乐死的理由,“绝境”心态可能会主导安乐死的走向。
  法律的口子一旦打开,负面影响将难以预料。因此,为避免此种弊端,法律之外的救助和救济途径必须跟上,比如要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让“病有所医”不再难,杜绝无钱治病使得患者自动放弃治疗,因为这种消极安乐死,比刑法所禁止的积极安乐死,更应引起社会的重视。总之,社会的痛还得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承受、共同化解。
□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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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版:街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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