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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41031期 >> 第07版:网闻
德州中建华府水费加价属乱收费
  网友“xiaoqiqi7788”向市物价局咨询:我家住在中建华府,今年物业来收水费的时候通知水费价格调整为4.00元/立方米。而我咨询德州市自来水公司得知德州市规定的综合供水价格居民用水为2.95元/立方米,并且费用中已经包含了城市污水处理费。中建华府物业竟然明确再加价1.00元/立方米,是否属于乱收费呢?
  市物价局回复:您的提问我们已收到,现就小区物业收取水费由原来的2.95元/立方米加收污水处理费后,共收取4元/立方米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德价发[2009]72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1.70元/立方米,加上水资源费0.25元/立方米和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到户综合供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2.95元/立方米,中建华府物业强行加价属于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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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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