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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41031期 >> 第07版:网闻
网络问政回音
责令观湖城停车场设立收费公示牌
  网友 “www117”向市物价局咨询:德城区步行街东侧的观湖城停车场按3元/次收费,而且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之内的也收费,与《德州市城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请问他们是否存在多收费的现象?
  市物价局回复:经调查,根据《德州市城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观湖城停车场是观湖城商城配套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但是调查发现,由于观湖城停车场没有设立收费公示牌,会造成停车驾驶人与经营开发商之间的误会,现已责令其在所有出入口设立醒目的收费标准公示牌,避免日后造成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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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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