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40704期 >> 第08版:网闻
五保低保对象住院可获减免
作者:低
  网友“生活艰辛”向市民政局咨询:我是一名“五保户”,生活比较困难。近期查出得了肾病,实在拿不出钱治病。请问咱们德州市对“五保对象”看病有优惠补贴政策吗?
  市民政局回复:为解决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看病难问题,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优抚对象、五(低)保对象在市优抚医院住院治疗试行医疗减免,减免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0元,共惠及1.6万名服务对象。减免比例为:在市优抚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低保对象大病救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规定报销。其中低保对象大病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5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60%。各类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在5000元 (含5000元)以上由市优抚医院全额免除。在此基础上,5000元至 10000元(含 10000元)的再减免 50%,10000元至 20000元再减免 25%,减免总额不超过10000元;五保对象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优抚对象轮休疗养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适用以上规定。住院时,服务对象持个人身份证,定期抚恤证或生活补助证、五保证、低保证,基层民政部门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到市优抚医院登记并暂存以上证件证明,不需要交纳押金。出院时,只交纳报销和减免后个人承担部分。
更多>>  德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五保低保对象住院可获减免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8 版:网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