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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事故频发“野游”何时不再害人?
作者:尹晓燕本报



  入夏以来,我市溺水身亡事故频发。记者调查发现,溺亡大多为“野游”所致。就在6月28日,一名青年在锦绣川“野游”时不幸溺亡,酿成惨剧。据市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统计,5月份以来,我市已发生此类溺水事件33起,其中有20人身亡或失踪。在溺亡悲剧频发之下,为何仍阻挡不住人们前去 “野游”的步伐?此类悲剧又该如何避免?

这边搜救,那边“野游”

  6月28日,在德城区东方红路岔河桥下锦绣川风景区,一名年仅27岁的青年溺水身亡。据了解,该青年是德州学院的往届毕业生,在江苏徐州工作,因同学聚会赶到德州,却不想因“野游”丧失了年轻的生命。
  3日后的下午,记者来到锦绣川风景区的这片水域,看到有20几名男子正在河内畅游,似乎3天前的溺亡事件从未发生。在他们的背后,河岸上赫然竖立着一个“请勿下水! ”的警示牌。
  “这些警示牌对他们而言几乎形同虚设。 ”景区内的一位秩序管理员无奈地说,为了阻拦游泳者,他们每天都会沿着风景区用扩音器喊话,对游泳者进行制止,但往往是前脚刚劝上岸,后脚又下了水。 “就是在6月28日事发当天,这边还在搜救,那边就有人下水游泳。 ”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秩序巡查员说。
  而就是这些“野游者”的不听劝阻,依旧我行我素,才使得了一起起溺亡事件频频上演。据市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入夏后,溺水事故激增,且多缘起“野游”,随着气温的逐日升高和暑假来临,估计从现在到8月底,溺水人数还将进一步增加。据去年5至9月份统计数据显示,溺水事故曾发生了106起。

“野游”不止为哪般?

  我市自2011年起就公布了8处危险水域:明月湖风景区、岔河风景区、减河湿地公园等,然而去这些水域“野游”的人不减反增,原因何在?
  在采访中,一位在锦绣川游泳的张姓男子告诉记者,这里水域宽阔,水流平缓,适合游泳,“与其每次花30多元去游泳馆‘下饺子’,不如在这免费场所畅游一番”。而他对于自己的游泳技术也十分自信,“只要对水域环境熟悉一些,就不会出意外”。
  调查中发现,抱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一些市民说,“在夏季,游泳馆一到节假日就爆满,常常感觉在里面施展不开”,河边空气好、水质好,又无时间限制,“比去游泳馆舒服”。
  据锦绣川风景区工作人员介绍,很多人感觉河面平静,却不知水下情况很复杂,水温、水速都难以预料,一些市民安全意识不足,极容易发生意外。
  而游泳馆也确实存在数量不足、场地小、价位高等现状。据了解,市区内的普通游泳馆办年卡需1300多元,按次收费则需30多元,且一到周末或下班时间常常人满为患。较高的收费却又游得不畅快,让不少市民进而选择了“野游”。
  在农村情况则更加严重,很多地方一个泳池都没有。暑期天气炎热,一些儿童免不了跑去“野游”。不少专家认为,基础设施投入少,是农村溺亡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悲剧如何不再重演?

  虽然我市风景区内都有负责安全巡逻的工作人员,但他们对游泳者也只能进行劝阻。“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对江河游泳行为进行明确约束,我们想阻止市民‘野游’,也只能口头劝阻,没有执法依据。”锦绣川风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李杰无奈地说。
  据李杰介绍,为了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他们在岸边增设了不少警示牌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在危险水域附近的桥头安装监控设备,加大秩序管理人员的巡查力度……尽量避免悲剧上演。
  针对“野游”溺亡频发状况,有专家认为应堵疏结合。一方面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并健全相关的法规,明文禁止江河游泳行为,也让相关水域的管理人员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针对公共配套设施不健全的问题,可多修建游泳馆,改善游泳馆的条件,满足市民游泳需求。在农村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简易泳池供中小学生使用;城市可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区配套建设游泳馆,或借助政企联合方式引导游泳馆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保证青少年“安全游”。
□本报记者尹晓燕本报通讯员董志强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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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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