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万元!
交了1万元购房押金,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如果不买房即可退款,想退房时却被告知交的是定金,分文不退。 12月11日,市民杨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道出了自己买房遇上的这桩糟心事。
1万元购房 “定金”,分文不退
11月24日,市民杨女士和丈夫来到位于天衢西路的三秀公馆售楼中心看房。虽然户型、位置、价格都满意,但由于只是小两口自己定下来买房,没和老人商量,怕家人反对,杨女士犹豫不决。
看杨女士购房意向明显,置业顾问称可以先交1万元押金,等定下来再签购房合同。心里没底的杨女士还专门询问置业顾问,如不购房是否可以退回1万元,对方的回答让杨女士吃了颗定心丸。 “他说可以退,只要提前几天告诉他就行。”杨女士说。
放下心来的杨女士,马上交了1万元,并拿到了收据,但收据上并未标明这一款项作何用途。
回到家,杨女士夫妇的决定果然遭到了家里老人的反对:“老人认为房子靠近热电厂,烟太大,环境不好,不让买。”不愿意惹老人生气,杨女士决定房子先不买了,于是找到售楼中心,要求退款。
售楼中心吴经理的一番话让杨女士的心凉了半截。 “他就说我交的是定金,不能退。”杨女士说。杨女士把和置业顾问之间如取消购房, 1万元全部退还的口头约定告诉了吴经理,对方却称约定无效: “我都没用资格说退,他说有嘛用。”
“当时承诺的好好的,怎么到真事上就变卦了呢?”对于吴经理的态度,杨女士非常不满。
售楼经理:房屋未开售,没退款这事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三秀公馆售楼中心吴经理。吴经理否认了杨女士的说法,称三秀公馆还未发售,更没有1万元押金不退这回事。
“凭借我多年的房地产销售经验,购房者交纳的定金都是不退的,这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吴经理称,即使存在购房者要求退定金的情况,售楼处不予退款也是合理合法的。
当记者询问杨女士的1万元是否退还时,吴经理再三推托,最后留下一句 “房子还没开始卖,没有这回事。”紧接着,吴经理挂断了电话。
记者调查发现,三秀公馆不仅在天衢西路上设有售楼处,前台客服也称正在预订。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多个售楼中心发现,对于有购房意向的顾客,销售人员往往极力推荐先交 “定金”。
在三八路上的一家售楼中心,一位姓张的置业顾问称可以先交1万元押金,“你先交1万元,这样不管什么时候来选房都是这个价格。 ”当记者询问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时,该置业顾问称:“现在已经不分定金和订金了,只要不购房都可以退。 ”
当表达了购房意向后,该置业顾问甚至直接给了记者一个银行账户,称可以将1万元直接打到这个账户上,然后到售楼中心排号选房。记者询问能否注明1万元可随时退款,该置业顾问称要等签购房合同时再说。
律师:当心 “定金陷阱”,尽可能订立详细合同
售楼中心这种先交钱、能否退款模棱两可的态度,可能给购房者维权埋下不小的隐患。
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的朱丙春律师介绍,购房者提前交付的款项,如果不明确标明是定金还是意向金,很容易产生纠纷。当纠纷出现时,是否为定金,谁主张,谁举证,售楼中心如主张此款项确为定金需提供相关证据。
朱律师认为,此纠纷也给众多购房者提了个醒,在订立购房协议时要仔细研究条款,对可能发生的争议及解决办法形成书面合同,特别是涉及到的关键字句和重点信息要加以标注识别,以免出现纠纷时说不清。
12月11日18:30左右,杨女士在电话中称吴经理让他们第2天到售楼中心协商。 12月12日,杨女士的丈夫按照约定来到售楼中心,吴经理称已将情况上报公司, 15日再作答复。“希望到时候能有个好的结果。”对于要回自己的1万元,杨女士仍心存希望。
□本报记者 王倩倩 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