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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0927期 >> 第11版:往事
德州状元事略



  一般是指科举考试中,殿试考取一甲(一等)第一名的人。科举考试制度从隋朝大业三年 (607)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其间经历了1300多年,史书记载有名姓可考的文武状元全国共777人。
  在德州,流传着许多有关状元的传说。笔者根据史书中的确切记载,整理了历史上第一个状元孙伏伽、明洪武夏榜状元韩克忠、晚清武状元昌伊苏3名德州状元的有关史料,以飨读者。

华夏第一状元孙伏伽

  孙伏伽,隋唐时期贝州武城人,于唐高宗武德五年(622)考中状元。因当时没有状元之称,只是称第一人。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记:“状元科第姓名可考者,唐高宗武德元(五)年孙伏伽(止称第一人)。 ”隋朝虽然创立了科举制度,但开科取士的情况并不详。因此,孙伏伽就成为有史记载的第一个状元。
  孙伏伽家境贫寒,自幼好学,18岁时仕隋为万年县的法曹,后顺应时势,改仕唐朝,参加了武德五年(622)唐王朝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并一举夺魁。武德末年,玄武门之变后赐男爵,食邑乐安。贞观元年(627),拜大理寺少卿。贞观五年(632),因审判错案被罢官,不久被任为刑部郎中,后再任大理寺少卿,转调民部侍郎。贞观十四年(641),转升为大理寺卿。同年,改任陕州刺史。永徽五年(654),年老辞官归乡。显庆三年(658),病死于武城家中。
  孙伏伽历事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三朝,以直言敢谏著称。武德初年,针对隋朝灭亡的教训,孙伏伽向唐高祖李渊进谏三策:其一,“天子有争臣,虽无道不失天下”。他认为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是“不闻其过”,因此劝告皇帝虚怀纳谏,“开不讳之路”,选贤任能,励精图治。其二,“百戏散乐,本非正声”。他认为,隋末皇帝贪图安逸享乐,官场淫风四起,是王朝灭亡的征象,劝告皇帝不要沉迷于声色犬马,要雅正社会风气。其三,“性相近,习相远”。他认为隋朝灭亡的另一个原因是皇帝身边的人乱国,因此他劝告皇帝慎重挑选皇太子及诸王身边的人,防止身边的人误国坏事。
  唐朝平定天下后,唐高祖颁布了大赦令。不久后,唐高祖又要处罚农民起义军的将领。孙伏伽进谏说:“王者无戏言。 ”“法者陛下自作,须自守之”,这样天下百姓才能相信而畏惧。孙伏伽的上书,使唐高祖停止了处罚农民起义军首领的行为。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孙伏伽改任大理寺少卿。当时,唐太宗常出去打猎驰射,愉悦群臣。孙伏伽上书劝止,得到了唐太宗的高度赞赏。
  孙伏伽心存百姓,为民请命。当时,军粮赋敛十分繁重,他多次请求减免。武德九年(626),孙伏伽弹劾民部尚书裴矩“苟钓虚名”,而不“救恤百姓”。由此,唐朝征收赋税由以户为单位改为以人口为单位,使贫苦的农民得到了实惠。

明洪武夏榜状元韩克忠

  明洪武三十年(1397)的丁丑科考试中发生了一件大事,史称“春夏榜案”。
  在该年二月的会试中,以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为考试官,取录51人,经三月廷试后,以陈 为第一名﹑尹昌隆为第二名,刘谔为第三名,是为春榜。因所录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称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为历科所不见。因此,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联名上书,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明太祖朱元璋为此命人于落第试卷中每人再各阅十卷,增录北方人入仕。但经复阅后上呈的试卷文理不佳,并有犯禁忌之语。有人上告说刘三吾﹑白信蹈暗嘱人故意以陋卷进呈,朱元璋大怒。追定考官刘三吾以老戍边,白信蹈等被凌迟处死。
  随后,朱元璋亲自策问,六月廷试,以韩克忠(明代东昌府武城县人,今德州市武城县人)为第一名﹑王恕为第二名﹑焦胜为第三名,是为夏榜。因所录61人全系北方人,故又称北榜。
  据于慎行撰写的《翰林院修撰韩公克忠传》称:韩克忠中状元后,先是入翰林院为修撰,掌修国史。任修撰3个月,便升为国子监的副长官——司业。
  国子监是最高学府,祭酒为国子监最高长官,总领监务,司业则负责教务工作。韩克忠出任国子监司业时,国子监学政废弛,混乱不堪。他与祭酒张显宗整饬学政,修订监规,使国子监再次兴旺起来。韩克忠创立法制,整顿学政,学政大振,得到了建文帝的重用。永乐改元,受贬谪,直到洪熙皇帝即位后,韩克忠才被重新起用,但很快病逝。

晚清武状元昌伊苏

  昌伊苏(1792-1850),字朴园,清代德州满族正黄旗人,是德州历史上唯一的一名武状元。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考中武举,二十五年(1820)成武进士,殿试一甲一名,授乾清门头等侍卫。历官四川夔州协、督标中军协,陕西潼关协副将,甘肃宁夏镇、西宁镇和河南河北镇、河洲镇总兵,陕西固原提督,直隶提督。
  昌伊苏出生在德州城内东北隅满洲营的一个护城兵家里。幼年父母早亡,由养父邦古那抚育成人。 14岁时,被送入德州满洲营城守御署当差。由于昌伊苏聪明勤快、体质健壮,不久被提拔为班头,专门侍奉城守尉大人。
  嘉庆十四年(1809)秋,青州府满洲驻防营都统来德州巡察,检阅驻防兵员演武。演武完毕,都统在检阅列队时,走到年仅17岁的昌伊苏面前,问陪从阅习官,“此辈何等人也”?陪从官忙答:“回大人话,属下一小戈什哈(亲兵),名昌伊苏,养父邦古那,年老有病。 ”都统伸手朝昌伊苏肩胛骨用力一捏,昌伊苏纹丝未动。检阅后都统吩咐:“赏昌伊苏白银20两,为父医病,要苦练武功,日后必有大进。 ”从此德州满洲营官员对昌伊苏另眼相待,尽心教练,器重栽培,为他后来取得功名打下坚实基础。
  昌伊苏中得武状元后,被留京任头等侍卫,入宫廷侍从皇帝左右。朝廷赐白银千两,命其在德州城内修建状元府第(今德城市直小区东海子北岸处),并赐御匾一块,以示殊荣。
  道光皇帝即位后,清王朝已滑向衰败。道光十二年(1832),昌伊苏奉旨率精兵3000人,赴台湾镇抚农民起义组织“天地会”。他到台后,对反对清统治者的人“格杀勿论”。甚至宣布,与匪勾连者杀,3人聚会者杀,户籍不明者杀,形迹可疑者杀。台湾“天地会”在他制造的腥风血雨中被镇压下去。昌伊苏因此得到了清廷统治者赏赐的黄马褂一领,并被授予“奋勇巴图鲁”(满语勇士)称号。但昌伊苏由于杀人太多,惊恐过度,晚年经常处于精神恍惚之中。
  道光十八年(1838),昌伊苏奏请回籍养病。他回到德州,于城东(今刁李小区一带)置办田产百顷,成为德州满洲营最大的官僚地主。为了赎罪,昌伊苏出资在城北南运河东岸的北厂村,修建了天后宫(俗称海神娘娘庙),经常前去焚香烧纸,顶礼膜拜。道光三十年(1850),58岁的昌伊苏在精神和病魔的双重折磨中死去,葬于城东刁李贵村西南。
□本报特约撰稿人 张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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