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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房屋维修路
作者:刘平实习生赵潇

秦超绘制



  夏季降雨频繁,房屋漏雨是让很多市民闹心的一件事。从2002年交房开始,德城区某小区的卢女士就为解决房屋漏雨问题而苦恼——
  2002年,卢女士在某小区买了一套140多平米的房子。因为离单位远,卢女士很少住在这里。可没想到自从买了这房子之后,卢女士的烦心事就没有断过。

频频漏雨, 10年维修20余次

8月6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卢女士的家中。记者看到,客厅窗户周围的墙面都有渗过水的痕迹,装饰木板也被水泡得有了裂痕。在一间卧室,窗户下方的一块墙面因为浸水而起皮脱落。 “一下雨窗户就漏雨,写字台已经被水泡坏一个了,现在换了个新的,不敢再靠墙放了。”卢女士告诉记者。
  卢女士说,交房后的第一个夏天,她发现窗台漏雨,便向物业反映协调开发商来维修。让她没想到的是,本以为简单的漏雨问题,直到现在还没有彻底解决。 10年里,她的房子前前后后维修了20多次。
  “每次施工人员来维修我都得专门请假,修好后还得找人把墙面脱落的漆补好。”卢女士家室内是用乳胶漆粉刷的,她说,漏一次雨,被浸的室内墙面就得刷一次。10年来,家里已经重新刷了无数次。
  卢女士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不允许家里有任何死角,所以每次她都会及时地把室内脱落的漆补好。但是最近两年,卢女士没有心思再粉刷墙面了: “不弄了,弄上还是坏,实在是没办法了。”

拒交物业费

  据卢女士介绍,每逢漏雨她就会找物业,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得到及时维修。由于小区物业是由开发商成立的,因此,问题解决不了,她就拒绝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在卢女士看来,除了不交物业费,没有更好的办法。 “开发商不来给修房子,总得来找我收物业费吧。”卢女士说, “这些年来,我的物业费从来没有按时交过,都是物业给修房子之后才交的。”
  卢女士也知道不交物业费是不对的,但她觉得这实在是无奈之举。卢女士认为,房子一入住就漏雨,是房子质量有问题,而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义务为其维修。而现在房子已经出了保修期,但因为是遗留问题,开发商也应对其负责。

矛盾的激化

  今年4月份,小区物业帮卢女士申请了物业维修基金,请防水公司再一次维修了窗户防水,并且向卢女士保证这次肯定能彻底修好。然而让卢女士失望的是,今年夏天每到下雨,窗户还是照常漏水。 “物业又联系了防水公司,这两天施工人员会继续过来维修。”卢女士无奈地说。
  而今年夏天的车库漏雨,让卢女士与物业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给物业打电话让他们帮忙找个人来修,我们自己出工钱和材料,但是工作人员只说了句不归他们管就挂了电话。”卢女士说,最让她生气的就是物业的态度。她认为,如果真的不归物业管,或者他们解决不了,工作人员最起码要有一个好的态度,给出合理的解释,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
  “物业不管,申请物业维修基金也被告知无法使用,”卢女士感觉只能自己找人修了, “卷帘门的电机已经坏了两次了,再继续这样耗下去的话损失更大。”
  卢女士说,因为物业态度不好,她决定以后坚决不交物业费了。同时,她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她怕物业把她告到法院,因此不敢将房子重新装修, “装修后房子的裂纹和被水浸过的痕迹没有了,如果真被物业告到法院,自己连证据也就没有了。”

房屋出现问题,市民如何维权?

  由于今年夏季雨水偏多,房屋质量以及维修问题成了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记者在12345市民热线了解到, 7月份以来,市民的此类诉求近900件。

  

支用物业维修基金的范围

  针对这一热点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房屋在5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而如果出了保修期,则由业主自己承担;如果业主交有物业维修基金,则可以申请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针对卢女士反映的车库漏水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因其小区建于2002年以前,当时的物业维修基金是按照房屋面积交的,而不包括储藏室或者车库,因此卢女士车库的维修不能申请物业维修基金,而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而对于2002年以后建的房屋,物业维修基金是按照房款总价的3%缴纳的,这样就包括储藏室或者车库,此类情况则可以申请用物业基金维修。

  

拒交物业费的维权方式不可取

  对于卢女士拒交物业费的维权方式,工作人员表示是不可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维修和物业费的缴纳是联系不到一起的。根据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 《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如果物业给业主提供了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卢女士的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保修期之内没能解决的遗留问题,这是开发商造成的,而不是物业造成的。卢女士的房屋出了保修期,维修后仍漏水,则是防水施工方的责任。”工作人员称,在房屋防水没有超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情况时,一般业主往往先向物业反映,而不会向开发商反映,物业公司一般会积极向开发商反映和反馈,但因为开发商督促施工方进行保修的环节存在一定问题,可能会出现维修不及时的情况,因此容易造成业主的不满,并且将不满情绪反应到物业公司身上,这就出现了物业公司代开发商 “受过”的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服务态度差是不对的,物业从业人员应该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物业公司,这是一个合法的解决方式;但是拒交物业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业主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 刘平 实习生 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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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街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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