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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0104期 >> 第07版:闲情
董子酒之“儒雅”解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雅”一词一般有两重含义:一形容学识深湛,二形容气度温文尔雅。典故出自《汉书·张敞传》:“以经术自辅,其政颇杂儒雅,往往表贤显善,不醇用诛罚。 ”董子酒之“儒雅”充分体现了产品本身的人文特征,赋予产品以知性之美。 “儒雅”的丰富内涵在西汉大儒董仲舒身上表现得可谓淋漓尽致。
  有成语“三年不窥园”,故事讲的是董仲舒年少时读书非常刻苦,经常是夜以继日地攻读经书,他的书房紧靠着姹紫嫣红的花园,但他三年都没有进过一次,甚至连一眼都没有瞧过。后来他被征为博士,公开聚众讲学,弟子遍布四方。《汉书·董仲舒传》颜师古注:“虽有园圃,不窥视之,言专学也。 ”董仲舒这种孜孜以求的研学精神奠定了其不同凡响的“儒雅”气度。
  西汉时的儒生大多专注一经,不能旁通,甚至“或为雅,或为颂”,多人才能合治一部《诗经》。相反,董仲舒知识渊博,学通五经,兼及百家,长于议论,善为著述,才成就了他“通才”、“鸿儒”,乃至“群儒首”的成就和地位。史料记载,董仲舒很好地做到了学问与人品的有机统一,其“进退容止,非礼不行”,举止优雅,修养颇深,其为坚持自己的儒家立场,不惜丢“乌纱帽”乃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反驳胶西王的缪论,指出“越大夫不得为仁”,同样为了坚持立场,他不仅提出了“正其道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著名观点,并且终身践行自己的观点和操守。后人尊称董仲舒为“董子”,充分肯定了其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上的伟大成就以及作为儒哲的人格魅力。
  今天,我们传承、发展、创新董子酒文化为的是促进传统文化的现代化,特别是儒雅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儒雅·董子酒”不仅仅体现酒品本身的历史人文特征,更在于追求酒品与人品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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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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