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工作人员检查超市防疫措施
□本报记者黄晓龙本报通讯员盖文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综合执法监管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责任力、监管力、反馈力内化于工作中,“三力”并举,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明确责任力
细化分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近期,企业、店铺迎来复工,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消杀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稳定市场秩序。”2月11日,在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碰头会上,区综合执法监管部部长李希河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像这样的碰头会,区综合执法监管部每天都会召开一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第一时间行动,于1月23日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副部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21个专项工作组,对所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夯实监管力
加强防控,提高经营者防疫责任意识
2月12日10时,记者在八里庄市场门口见到,两名管理人员正为进入市场购物的市民测量体温和登记基本信息。
为保障市民购买生活必需品,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加强农贸市场防控措施,对辖区在营业的3家农贸市场、300多家超市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防控措施,并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与此同时,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的超市、集贸市场、门店等场所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目前,全区在营业的1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43家,有41家已配备体温检测仪和实行人员登记措施;对2家未配备体温检测仪的,已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
疫情期间,药店也成为市民经常去的地方,据长河街道聚瀚堂药店高地店店主许红英介绍,疫情发生后,为保证药店空气质量,按照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的要求,除销售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外,还对店铺每天进行2次消毒、开门通风等措施。
强化反馈力
及时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2020年1月30日,区综合执法监管部接到市民投诉举报,称兆光商贸城内某饰品店销售的口罩价格高于市场价。
1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2月3日,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对该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据有关法律条款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顶格罚款。
“蔬菜市场和超市、药店经营的物品,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检查中发现、市民举报的涉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按照‘从快从严’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吴清猛表示。
保证市场运行平稳、市民菜篮子供应充足,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积极落实价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从快从重处罚,积极承办12345转办投诉举报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1月23日至2月11日,共受理投诉举报219起,其中价格监管方面185起、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质量方面34起,目前已办结2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