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在路口执勤
□本报记者钟伟本报通讯员王立青
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幼儿园监控系统全覆盖、无死角;小学生校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我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实施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共建共管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有效地避免了各类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警察当讲师 绷紧安全弦
前不久,赵虎镇派出所民警走进方庄小学,协助学校开展“与法治同行抓安全硬核”系列活动。他们积极备课、讲授法治教育,为学校的安全教育系上法律的安全带。“警察讲师”们通过讲法律故事、列举案例等方式,把学生带入“法律的世界”。
当民警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条文的时候,每一个孩子都认真做笔记。此外,他们还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呼吁师生注意交通安全;着重强调夏季“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各班学生宣读防溺水倡议书,对学校即将举行的防溺水主题班会、防溺水手抄报比赛、防溺水知识讲堂与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表示支持,并就学校正在筹备的防溺水演练活动给予指导性意见,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发挥作用”。
“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如果违反了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懂法很重要。”在学生的交流会上,方庄小学六年级学生李建凯说。
我区针对新形势下学校及周边发案特点及趋势,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特征、手段,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以案说法、播放宣传片的方式,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讲座,提醒师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引导在校学生敢于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校园霸凌事件说“不”。 5月23日,袁桥镇杨庄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专题讲座”活动,邀请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厅专家到学校讲解校园欺凌和校园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已开设法律课堂30余次,受益师生2.6万余人。
此外,我区还督促指导学校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协助学校上好安全防范教育的“第一课”。派出所联合辖区学校开展防踩踏疏散演练和消防演练。民警向广大师生讲解地震、火灾、治安等突发事件的现场自救、防踩踏知识和疏散要求,并组织师生按照制定的疏散预案进行了演练。通过演练,有效提高了在校师生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各类校园安全演练活动165次。
家校合作志愿者“值班”
在德州东城中学,每天放学的时间,就会看到统一穿着志愿者服装的家长志愿者们,在校门口和红绿灯路口指定位置上岗执勤。他们挥动着手里的小红旗,一边提醒来往的车辆注意减速慢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一边引导接孩子的家长有序停放车辆,确保各通道畅通,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该校在3月5日成立了家长安全志愿者服务团队,每天放学志愿者“值班”,指挥孩子们安全过马路。如今该活动已成为德州东城中学的一条连接学校、家长、师生的“爱的纽带”,成为学校的一张靓丽名片。“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区社会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尤其在学校安全方面,各中小学除了开学、放假都给家长们发“安全明白纸”,各周末、假期也会通过微信群等发布通知,提醒家长注意安全。安全也是各校组织家长会时的重要议题。
除此之外,我区还指导校方进一步完善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重点把好“进门关”,对每天进入人员逐一进行登记核查,严禁携带特殊液体、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重点人员进入;完善值班巡逻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组建由校领导、班主任组成的校园巡逻小分队,不间断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巡逻,切实提高学校、幼儿园的自防能力。
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摸排问题和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日常治理。区社会事业管理部还定期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监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对校园周边网吧、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治安复杂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过的房屋、场所详细登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