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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店乐纸小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潘店乐纸小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潘店乐纸小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内
  主要建设内容:于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内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污水及镇域主 要 街 道 生 活 污 水 , 处 理 规 模10000m3/d,主体工艺采用项目采用“一级预处理(粗、细格栅井 +调节池)+二级处理(A2/O生化池 +二沉池)+深度处理(芬顿氧化 +磁絮凝沉淀 +曝气生物滤池 +砂滤池)”为主体的污水处理工艺路线,尾水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 .4-2018)一级标准,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要求,排入潘店大沟。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可以登录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查看,纸质版报告可至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周边 2 .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登录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查看。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红卫
  联系电话:13583446459
    邮箱:pandianjingwei@126 .com
    建设单位地址:齐河县城齐鲁大街 282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1-81795815转 8306
    邮箱:jn1605@126 .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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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齐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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