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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 、出重拳、下重手。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审判程序,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的适用标准,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自媒体上广泛宣传等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组织全院干警以庭室为单位积极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保护伞,深挖细查;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工作合力;对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的案件,认真落实依法从快、从严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并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 174件,其中,涉及扫黑除恶相关罪名的案件 40件,已判决 29件 46人。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扫黑除恶相关罪名案件 40件,已判决 29件 4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小组及专项工作办公室,完善组织结构,畅通内部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重点案件,会同组织、公安等部门同步介入、同步调查。
  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关注农村基层班子涉黑涉恶问题,金融领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问题,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问题,交通运输领域欺行霸市、收保护费、有偿“领车”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 33件,已立案 16件,查实 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9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6件 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 2人;立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件,采取留置措施 4人,结案 1件,开除公职 1人。
  截至目前,全县悬挂条幅 6000余幅,印制宣传资料、明白纸等 18万余份,制作永久性宣传栏、墙体标语 5000余处,张贴通告12000余张。向县级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体党员发出扫黑除恶“一封信” 。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各乡镇主要路口,全部悬挂了大型牌匾。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区商户电子屏滚动播发扫黑内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群众发送宣传短信。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全员定制了扫黑除恶手机彩铃。报社、电视台开辟栏目对扫黑除恶进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和解读。 11月 20日,举办了齐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通过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形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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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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