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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依法严惩
扫黑除恶“利剑”提升群众安全感
作者:宋宜广
  本报讯(记者 宋宜广 通讯员 胡吉刚)12月 10日,最新消息,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 30件,已立案 13件,查实 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7人,组织处理3人……县公安局打掉恶势力团伙 17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 3个,犯罪集团 1个,刑拘 164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涉恶案件 10件 29人……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 233件,其中,涉及扫黑除恶相关罪名的案件 20件,已判决 10件 24人……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级开展了约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压实了工作责任。尤其是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督导、开展四个一批“山东战役”以来,持续宣传发动,加快线索排查力度,实施精准打击,打掉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尖刀连”作用,始终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以“全覆盖”要求、“零容忍”态度,出实招、施重拳,不断掀起专项斗争的新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截至目前,县公安局已打掉涉恶团伙 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2个,刑事拘留 140人,逮捕44人,移诉 57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在今年上半年德州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我县得分为 95 .55分,位居德州第二。
  工作中,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刚性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局长盯案,靠前指挥;组建 15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县财政列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100万元,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电话、邮箱,举报奖励标准从 1000元到50000元,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及时开展打击。线索核查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线索查不结决不放过,问题查不透决不放过。目前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已刑事拘留 48人,治安处罚54人。
  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在具体工作中,县检察院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发挥检察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注重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涉恶案件有 5件 19人,提出侦查建议达15条,梳理排查有涉黑涉恶线索的案件 12件 40人,报县扫黑办并移交公安机关;批捕恶势力犯罪案件 1件 1人,追捕涉恶犯罪嫌疑人 4人;对于不捕和审查起诉退查案件,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 35条,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恶势力犯罪特征侦查取证。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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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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