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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丰硕
作者:齐祥红
  本报讯(特约记者 齐祥红)5月17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这次会议对做好新时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优秀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县共六人获得第六届全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分别是:安头乡敬老院副院长郑安香、经济开发区谭屯村乡村医生刘宝之、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肖东、表白寺镇王庄村村民王洪如、河务局办公室科员程宪堂、仁里集镇菜园村村民王贞广。其中,刘宝之作为领奖代表上台领奖。
  2017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丰硕,成功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复审;荣获全省移风易俗工作先进县称号;第一实验小学获得第一届全省文明校园称号;第三中学获得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6人被评为全市道德模范,入选人数居全市首位;有13人入选德州好人之星,占全市好人之星总数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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