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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社会氛围 案件专项办理 探索保护机制 构建联动格局
县法院多举措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本报讯(通讯员 房堃 杨文杰)日前,县法院针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增多的现象,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保护未成年权益的意见》等文件,从“加强司法宣传、开展对未成年人案件专项办理、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方法、构建多方联动保护新格局”四个重要方面,多措并举,撑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伞。
  大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的社会氛围。开展法官进校园送法活动,少审庭的三名资深法官走进校园进行了10期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通过向老师、家长讲解关于未成年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家长、老师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配备专门人员和审判庭,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通过定期组织未成年旁听庭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为教师提供法律培训等方式,增强对未成年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制意识;针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专项调研,编写并向学校、政府、社区等印发了《保护未成年人司法建议书》1000余份,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司法保护氛围。
  开展对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专项办理。建立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快速通道,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快审、快结、快速执行,严格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坚持严惩重惩原则,明确规定除特别情况,一般都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加强对刑事附带民事和民事侵权案件中赔偿款的执行力度,保障执行款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罚结果的公示和公告,积极联系报社、电视台加强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结果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严惩犯罪的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
  积极探索试行多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审判人员坚持庭前“四见面”,即与未成年被告人本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同案犯见面,全面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走出阴霾,避免在未成年人心理中形成阴影;创新性实行“温情审判”机制,由三名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女法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将审判领域由刑事延伸到民、刑、行政各个领域;积极探索实现“圆桌审判”模式,法官、监护人、公诉人围坐一起,不给未成年犯罪人带械具,不安排法警,主审法官以亲切的态度、平和的语言进行询问,切实减轻未成年犯罪人的精神压力。
  构建多方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打造以审判为中心,法院、社区、学校、政府、社团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教育、预防、帮扶工作格局,加强与学校联系,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期介入机制,为发生在校园内的赔偿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前提下,指导校方依法、正确处理和化解纠纷,尽量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加强与社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现时状况,切实帮助解决复学、就业等实际问题,积极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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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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