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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陵城报20180301期 >> 第03版:社会
“微平台”助力打造智慧法院
区人民法院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将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通讯员 刘默儒“我们通过微信及时联系当事人,在微信上给他送达了起诉相关材料,解决了送达难题。 ”近日,区人民法院边临镇法庭通过微信成功向某案件当事人李某送达起诉书。
  区人民法院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通过搭建“微平台”,打造“微法院”,构建了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机制,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微”辅助视频开庭减轻当事人诉累
  “由于你们双方都不在陵城区本地,所以我们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调解,你们双方同意吗? ”春节前的一天,隔着电脑屏幕,糜镇人民法庭法官孙德利与张延朝正在用微信软件与一起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当事人进行视频沟通。
  该案中,原告赵某起诉妻子孙某离婚,但孙某远在日本打工,赵某也远在天津,打官司来回奔波多有不便,于是法官在征得赵某、孙某同意后采用微信远程视频调解办案。当天,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视频辨认,听取其事实陈述,在进行调解后,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微信调解是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邀其进入微信群,以多方视频方式,组织开展调解,这种方式不但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运用微信辅助办案是我院在‘互联网+’时代下拓宽多元化解纠纷渠道的又一有益实践。现在,审判、执行案件微信辅助率已经达到40%,为缓解办案压力提供了新的方案。 ”区人民法院院长耿曙华说。
“微”服务搭建民意沟通连心桥
  “请问旁听需要提前多久进法庭?要带什么证件? ”近日,区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上,网友“清风”发来一条咨询信息,该院微信管理员刘丽第一时间进行简明回复。
  像这样“指尖上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区法院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要求,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搭建起自由便捷的民意沟通“连心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不但如此,该院微信公众号还链接了法院官方网站,方便群众浏览,设置裁判文书、案件信息、执行信息和被执行人信息等查询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查询诉讼执行工作相关信息。
“微”窗口搭建普法新平台
  “网购过程中对于特殊标注的文字、图片等一定要仔细阅读,避免因忽视而损害自身利益。 ”近日,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法官在线》栏目上更新一则“网上血拼遇纠纷,去哪里维权? ”的普法信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留言。
  区法院将普法宣传与微信公众号紧密结合,先后打造《法官在线》《漫说刑法》等系列栏目,微信成为普法宣传“微课堂”。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开设以案释法、法律课堂等子栏目,用活泼生动的形式传递最新法治动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法律法规、解读热点难点,促进广大群众学法用法,传播法治舆论正能量。
  通过做好“微”宣传,法院的影响力日渐增强,公众号的粉丝越来越多,来自群众的支持声音也越来越多,为法院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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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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