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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门槛”
作者:2017年12月11日24版
  虞金星
  编文学副刊,常年读来稿,不时生出欣喜又惋惜的心情。
  欣喜者,邮箱中的来稿成千上万,看看落款,往往天南海北各处都有,可见心慕文学的人还在,还多。
  惋惜者,总有太多文章,因同一种不足,被拦在“门槛”前。有一种普遍情况:文章因情感真挚而入编辑眼,又因情感泛滥而不得不止于眼。最典型的,当属写父母亲情。许多经过困苦岁月的作者,在生活渐渐安逸的当下,回忆起困苦岁月中的父母之爱,最容易动情,也容易被情绪控制。文章从岁月里打捞起无数的枝枝蔓蔓,这一处,想写几笔,那一处,也舍不得。常从岁月的起头处,顺流直下洋洋洒洒,写到无事可写。
  揣摩这些文章,感到作者有两个误区。一是误解了文章的情感与谋划之间的关系。似乎谋划篇章就是刻意,就是不自然,就等而下之。文章重情感、讲自然生长,能由情感自然推动,做到情之所至、笔之所至,当然最好,但这样的境界,实在过于理想,对写作者的要求,比“刻意”谋划篇章要高得多。对大部分写作者来说,笃意谋划篇章结构,找到那条最想写的线索,可能更实际、更重要。围着线索清理自己的情感。那些和自己想写的线索关系不大的枝叶,即使感人,也要有足够的定力舍去。唯有如此,才不致使自己真正想表达出来的情感被遮挡、淹没。情感太充沛的时刻,写作者恰恰要有种节制的自我意识,能舍当舍,才算真正不浪费充沛的情感。
  另一个误区,或许在于对作品“意义”的认识。很多作者写作的原动力是自我抒发。把自我的感知、自己的情感表达出来,在这些作者心中,这就是作品的完成形态了。其实,作品毕竟和日记不同。它要发表、要在读者那里经历“接受”的过程,才真正完成。上个世纪,文学研究者已经提出文学接受理论。尽管它多数时候被当成文学研究的专门知识,但对写作者来说,从“接受”的角度去认识自己的作品,也有益甚至必要。事无巨细、不作取舍的情感宣泄是否能得到读者的共鸣,不加细致考量的篇章结构会不会造成读者的接受障碍,极为个人的情感怎么与更大的读者群体联系起来……这些问题,应该成为写作思考的一部分。毕竟,发到报刊邮箱里的那些文章,总是为了给读者看的。这就不能不比写日记多一层意义的考量。
  文学之道,有情远比无情美,有意远比空洞妙。 《人民日报》( 2017年12月11日2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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