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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县消保委第四届理事大会召开
作者:任晓敏
  □记者 任晓敏 通讯员 林荣辉报道
  本报讯3月12日,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理事大会召开,听取和审议了陵县消保委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章程》,选举和产生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丰新,县政协副主席谭如胜、邵秀珍出席。
  谭如胜讲话指出,陵县消费者协会在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指导科学消费、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0年,共受理投诉321起,处结率和消费者满意率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谭如胜强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能力的持续增长,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他要求,陵县消保委新一届理事会以及各级消保委组织,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置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善于探索思考,积极研究部署,真正把消保委建设成“消费者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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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要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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