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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殊荣
作者:刘擎
  本报讯 近日,国家环保部授予全国138个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德州市三个县 (市)成功入选,我市名列其中。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国家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高层面的肯定。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有着非常严格的考核验收标准,包括了社会经济发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城镇环境保护等方面共5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要求。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通过组织实施绿化美化、能源替代、水体保护、环境整治等工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建设。同时,立足本市实际,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形成了较具规模的生态经济产业结构,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0万亩枣林游览区,森林覆盖率达到90%以上,被誉为“天然氧吧”;梁锥希森新村采用循环经济产业链,将生态养殖、生态农业和新型工业有机结合;近期,碧霞湖欲建低碳农业生态园,届时将为我市生态旅游锦上添花。 (刘 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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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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