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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戏楼、剧场
作者:市档案局供稿

1971年礼堂作为会场所用



礼堂远眺



  明末、清、民国时期,乐陵城内有大小3座戏楼。北关三灵侯庙1座,城隍庙1座,都很狭小,分别在 “七·七”事变前和解放后扒毁;唯西门外一座最大,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时期,一直是群众集会、戏剧演出的场所, 1938年,肖华曾在这里开过群众大会。 “文革”时期被扒毁。 1951年,在南门里路西盖1座简易露天戏院。至1956年,于原处外建1座长80米,宽24米的砖、木结构的新式剧场,原名 “礼堂”,该戏院为二层楼,乐陵县河北梆子剧团、哈哈腔剧团、杂技团都在此举行精湛的文艺演出,满足了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时作为会议场所使用。 1984年改为“人民剧场”。
  中国京剧院、上海京剧院、中国评剧院、总政歌舞团、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等全国十多个著名的文艺团体相继来我市演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市档案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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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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