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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对“诚信之星”实行动态管理
年审不合格予以退出
作者:石秀秀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李佳林 林晓)9月3日,首届德州市“诚信之星”座谈会在市发改委举行,明确我市将建立并实行“诚信之星”激励与退出机制。
  在座谈会上,“诚信之星”获得者们集体观看国内首部信用题材电影短片《老杨的盛夏》,共同学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首批“诚信之星”共计50人,是从全市300多位候选人中评选而出,有农民、退休职工,也有医务人员、企业家等。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洪玉表示,为加强“诚信之星”队伍建设,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并实行“诚信之星”激励与退出机制,除了给予激励政策外,将对“诚信之星”每2年进行一次年审,“诚信之星”需向市发改委信用管理科报告2年以来的信用工作成绩,并定期参加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对不积极参与信用工作活动,不承担义务宣传任务或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者,将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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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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