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解决大班额入园难我市公开征求意见
新建住宅区须按标准配建学校
作者:曹清
  本报讯(记者 曹清 通讯员 赵海彬)为建立健全我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幼儿园“入园难”长效机制,6月5日,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起草的《德州市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办法》,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居民住宅区建设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商住区及片区改造项目等,必须按标准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举办为营利性教育设施。
  规划建设3000人及以上,不足6000人的居民住宅区,必须配建幼儿园;规划建设6000人及以上,不足2万人的居民住宅区,必须规划配建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2万人及以上居民住宅区,必须规划配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由市县区政府(管委会)统筹规划,科学配建。
  在用地方面,《办法》优先供应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开发建设单位捆绑代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与居民住宅区项目首期建设主体工程一并申报施工许可,否则行政审批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居民住宅区建设项目申报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捆绑代建的教育设施未与住宅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完成建设的,不予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开发建设单位捆绑代建教育设施达不到规划条件和代建协议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暂停办理或不予办理该项目其余规划、施工和商品房预售、产权等审批手续。
  6月16日前,如对《办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拨打电话0534-2310080,或发送建议至邮箱jck2322436@163.com。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新建住宅区须按标准配建学校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