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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法院——
院长挂帅为民企追回340万元
作者:董建新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魏斌)“感谢杨院长,这么快帮我们追回欠款。 ”近日,禹城某公司负责人来到禹城市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院长杨如冰手中,感谢其亲自挂帅,为公司追回340万元。
  原来,禹城某公司曾与泰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书面约定泰安某公司从禹城某公司购买氰尿酸等化工原料,供货数量根据用货量调整。此后,禹城某公司依约供应货物,但泰安某公司却经常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货款。在2017年1月双方对账时,泰安某公司已共计欠款340万元。经多次催款无果,禹城某公司诉至法院。
  去年7月,经禹城市法院终结审理,依法判决泰安某公司偿还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但裁判文书生效后,泰安某公司却以停产歇业为由,不肯履行还款义务。今年4月,禹城某公司提出申请,法院随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禹城某公司负责人介绍,340万元欠款长期不到位,企业资金链面临断裂的危险。为防止侵害企业利益现象发生,案件进入执行立案程序后,杨如冰亲自挂牌督办,在确定被执行人已签收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法院及时与泰安某公司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调解,但其还是不肯履行义务。
  杨如冰随即转变执行方案,将泰安某公司纳入到失信企业名单中,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该公司名下没有土地厂房,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难道真如泰安某公司所说,公司已因经营不善停产歇业?杨如冰想到从税务方面查询公司收入情况,在当地税务局协助下,经查,该公司2016年至2018年所缴纳的税额已远远超过禹城某公司申请执行的欠款数量。至此,禹城市法院终于掌握了泰安某公司经营良好情况下故意逃避还款的证据。
  然而,杨如冰并没有直接对泰安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再次与泰安某公司取得联系,摆证据、讲法律,分析诚信守诺、诚信立企对提升公司品牌力的重要作用。在多次打电话沟通教育下,泰安某公司法人代表主动来禹城请求支付欠款,两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欠款将分批次逐步付清。一起涉及异地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执结,340万元损失被挽回。
  今年以来,禹城市法院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院领导每人带领一个执行小组,速审速结涉企案件,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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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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