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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法院——
互联网法庭促和解
  本报讯(陶慧)近日,在德城区法院互联网法庭内,通过法官网上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被告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中,原告江苏某公司与被告德州某商贸公司已达成初步调解意向,但需要法院出具调解协议,以便后期履行。考虑到原告远在江苏,公司事务繁忙,且该案已无异议,为避免其来回奔波,徒增诉累,法官助理杨爱华经过和双方协调,决定启用互联网法庭,进行网上调解。在确认调解协议书没有异议后,原告通过互联网法庭网络平台的电子签名功能,当场对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进行了签字确认。此次运用互联网开庭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欢迎。
  互联网法庭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实现民事案件审理、举证、质证、开庭、调解、签字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并同步进行庭审录音录像,确保庭审公开透明,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轻诉讼成本,使智慧法院惠及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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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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