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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法院强力执行——
帮当事人收回460亩耕地
作者:李智群
  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张吉来)“幸亏你们帮忙,我们能顺利耕种,没有误了农时,太感谢你们了。 ”11月21日,武城县甲马营镇某村负责人李某高兴地说。当天凌晨,武城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等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对一起460亩耕地使用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早在2009年,该案原告甲马营镇某村委会与本村村民孙某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将460亩耕地发包给孙某耕种。后经协商,村委会、孙某、秘某三方签订了转包协议,孙某自愿将上述合同转包给被告秘某,秘某自愿按照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及条款执行,原合同对孙某规定的条款对秘某全部有效,合同至2016年10月1日到期。然而,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秘某拒绝归还承包土地,该村委会只得将其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已经到期,被告不应当拒绝返还所承包土地。武城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被告秘某依法返还。
  判决生效后,村委会组织人员耕种,秘某多次进行阻挠,造成延误耕种,原告申请执行后,武城县法院多次调解、劝说均未果,遂决定强制执行耕种。
  为此,武城县法院联合多部门召开会议,制定细化行动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行动当天,武城县法院执行局组织法警30人,武城县公安局组织特巡警10人,联合甲马营镇政府工作人员奔赴执行现场。历经11个小时,在法官干警的护卫下,该村委会将460亩耕地安全、顺利耕种好。同时,法官对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说明如果继续阻碍别人耕种,抗拒法院执行将触犯法律,最终秘某认识到错误,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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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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