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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期限延长7日
作者:王志冕
  本报讯 (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曲冰 陈兴龙 朱慧娟)6月1日是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日。据市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日17时,我市国税系统共计申报营改增纳税户54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84户;申报应税销售额30306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30088万元;申报增值税应纳税额968.51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967.24万元。申报户数覆盖13个县市区和新营改增三大行业(无金融)及原有营改增两个行业,99%以上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据了解,为迎接首个营改增申报期的来临,全市国税系统上下联动,缜密细致,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全市13个县市区办税服务厅均实行全天候局领导带班、业务科室负责人坐班、中午轮流值班制度。并设置营改增业务咨询台,公布24小时政策咨询热线,解答纳税人政策疑问和申报难题。为最大限度节省纳税人时间,各营业厅还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营改增申报辅导小分队,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纳税人也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完成申报相关事宜。
  市国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由原来的6月20日延长至6月27日。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在下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月、6月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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