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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是维护食品安全有效手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为进一步鼓励市民举报、揭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北京市近日修订并实施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除了扩大奖励范围外,奖励金额最高升至30万元。在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屡禁不绝的当下,重奖举报者,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百姓深恶痛疾,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了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今年7月底,国家食安办下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抓紧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并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北京市积极响应国家食安办的号召,并推出额度为30万元的重奖,足以看出他们维护食品安全的魄力和决心。北京市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效仿。
  以法规的形式提出重奖举报者,首先起到了震慑违法犯罪的作用。多数违法犯罪行为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党委政府的坚决态度,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会让在食品领域铤而走险的人胆战心惊。也许,就是在这样的威慑之下,一些人悬崖勒马,不敢犯奸作科。
  其次,重奖能调动市民举报、揭发的积极性,让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无处躲藏。食品制假、售假者不会生活在真空里,他们就在群众身边。社会上有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使知道违法犯罪的底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得罪人。如果靠提升市民觉悟的办法提高举报率,恐怕难以在短期奏效。谁也不能否认,30万元的重奖,具有强烈的的激励作用。既能为社会铲除食品安全隐患,又能获得可观的个人利益,何乐而不为?
  当然,重奖举报者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收到举报,职能部门严厉查处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才是关键所在。细分析,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制造、销售者,许多地方只是没收产品、象征性地处罚一下完事,不足以对他们“伤筋动骨”。稍事休整,换个地方,这些人还会卷土重来。只有让侵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违规者倾家荡产、刻以重刑,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同时,要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保证举报者的安全。只有让伸张正义者切实得到法律的保护,让作奸犯科者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让群众举报真正成为维护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本报评论员 杜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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