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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上公路练车,危险!
  学习汽车驾驶技术本应到驾校在教练的指导下进行,可平原县的齐某为了女儿尽快通过驾照考试,竟然开着自家的轿车客串了一回教练,还把公路当成练车场,幸亏被执勤民警及时发现制止,才没有酿成大祸。
  8月26日上午,平原交警大队坊子中队民警在县城东开发区公路上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平原牌照的北京现代轿车在公路上靠边缓慢行驶,见有巡逻警车,调头时竟然熄火。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是一名年轻的女孩,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位中年男性。中年男性自称姓齐,是女孩的父亲,并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当民警要求其女儿出示驾驶证时,齐某解释说,她报考的驾驶证已经过了科目二,为了下一科路考顺利过关,他今天带着女儿来这里练一练。民警对齐某父女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了私自上公路练车的危害,并依法将齐某的驾驶证及其轿车扣留,移交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处理。
  交警提示,考证练车应到驾校使用专用的教练车在指定的场地进行,并且必须由教练同车陪同。切莫自行学练,以免发生意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最高可罚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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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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