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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特实 融合情理法
——齐河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新亮点
作者:杨德林

民警对协警进行规范化训练


  近年来,齐河县公安局始终把执法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超前谋划,高点定位,扎实推进,尤其是今年以来,紧紧抓住被列为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的机遇,立足实情,加大创新,正确把握“情、理、法”三者的关系,积极探索经济欠发达县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形成了三规范两强化、社区警务前移、多元调解等工作亮点,初步形成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齐河经验”。
  2009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齐河县“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齐河县公安局连续7年未发生进京上访事件,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局、多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等次;247名民警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今年年初,该局被确定为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 “领头羊”。

  立足“新”,深入调研,建章立制,扎实推进

  去年以来,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审时度势,精心谋划,扎实开展了 “走进村居 (企业),深入群众,服务民生”大走访、机关科室包村居、警企共建、随警体验、警心暖童心等一系列活动,共走访单位685家,企业352家,入户走访群众17889人,走访案件当事人386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953条。先后到胶东、南通等地学习取经,回来后组织全县干警认真学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反复讨论,该局确定了以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法制员派驻制度实施两项工作为突破口,先树典型,培植亮点,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
  该局还本着 “规范执法、制度先行”的原则,对现有涉及执法方面的制度重新梳理、修订和完善,先后出台了县公安局 《关于成立执法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执法单位派驻法制员到县局上挂学习并帮助工作的通知》、 《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 (2010—2012)》等10余项规章制度和文件。
  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把法制教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确保专题法律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坚持专项培训推进全员学法,先后举办了4期计算机基础应用技能培训班,3期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定期分片组织基层执法单位召开案件评析交流会,对民警进行以案释法。紧贴实战,深化 “庭审观摩”活动,先后3次组织一线执法民警到法庭参加旁听观摩,以更加形象、生动、直观的方式,强化案件构成要件和证据体系;强力实施互换岗位交流执法,以刑警大队、城区派出所为交流执法联系点,抽调农村派出所执法民警进行为期2个月的跨单位民警交流培训。

  立足“实”,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性”,整体提升

  该局本着 “节俭、实用、规范”的原则,首先对执法办案单位进行了服务、办公、办案、生活四个区物理隔离,实现了场所使用功能明晰化、独立化;其次在办案区域设置智能门禁、条码式储物柜、纯木质讯问椅,软包了讯问场所,切实保障了办案民警、嫌疑人的安全、权益,保障了执法行为的规范。按照 “基层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层化”的要求,齐河县公安局要求执法办案民警做到 “四个必须”,即:处警人员必须有执法监督记录仪;出警车辆必须配备车载执法记录仪和录音录像设备;办案全程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审讯、讯问必须在办案场所进行。
  法制员队伍建设是执法办案中防错、纠错的第一道关口。为切实改变基层执法轻视办案程序和随意执法的现象,有效解决民警受案结案不及时、材料和文书不规范以及裁量畸轻畸重显失公正、执法监督不到位等执法管理的 “顽症”,齐河县公安局从筛选人员、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全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法制员队伍。经过单位推荐和自荐报名、审查、考试考核、任免培训4个程序,19名专兼职法制员于5月28日正式上岗。

  立足 “特”,加大自选动作创新,培植亮点

  自去年起,齐河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村庄合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对这一新生事物,齐河县公安局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提出了社区警务前移、矛盾纠纷提前排查的工作方法,在城区派出所南北警务室总结推广了 “三大员”、 “二三四五”工作法。
  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在整个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在实际工作中,齐河县公安局探索了以执法场所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的 “一化带四化”的做法,不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而且保护了民警、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严明。以齐河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为例,该中队自2004年以来,先后侦破刑事案件2300余起,辖区17起命案全破,所办案件移送起诉率100%,实现了民警违法违纪、涉警有理投诉、涉法有责信访零发生和刑事执法零过错的目标,该中队也连续4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一级责任区刑事中队”。
  法为上、和为贵、人为本。齐河县公安局提出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服务规范化建设延伸,建立了民警直接调解、公调调解、警民联调的多元调解机制,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度、标准,制作了规范服务流程图,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今年以来,在城区派出所受理立案的456起治安案件中,实行调处的有394起,占治安案件的86%,大量的矛盾纠纷被有效化解在基层、当地和萌芽状态。

  融合“情、理、法”,尽最大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齐河县公安局采取 “换位法”思考,采用情、理、法解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具体执法时,做到先讲人情、再讲政策、后讲法律,使之达到情通理达、理明事清、法严谋公的效果。针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还提出了 “经营社会矛盾热点”的新理念,即在县委、县政府引进建设重大项目过程中,由民警提前介入了解可能引发矛盾的焦点、热点问题,掌握重点人员信息,提前制定预警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纠纷。这些措施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实现了双赢效果。去年全县村庄拆迁共涉及近2万名群众,整体工作进展顺利,仅对1名严重违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齐河县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典型。
  2009年,齐河县公安局共受理涉法投诉案件18起,同比下降10.1%,办结率100%,确保实现了民警违法违纪率、涉警有理投诉、有责涉法信访案件 “零发生”的目标,全县公安机关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本报记者杨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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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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