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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年夜饭”变成“年夜烦”
我市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
作者:钟伟
  本报讯 春节将至,“年夜饭”的预定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年夜饭”变成“年夜烦”。截至目前,他们已检查辖区内大中型餐饮企业178家,检查书面订餐服务合同778份,涉及年夜饭1923桌、订餐金额156.08万元。
  虽然消费者对年夜饭的价位、品种、数量和服务等都提前咨询和确定,但偶尔也有不愉快的消费纠纷发生。“去年我们家在天衢路附近的一家酒楼吃年夜饭,菜没上齐不说,刚吃完服务员就催我们走,说是下一批客人要来了。”刚订完年夜饭的张先生对记者讲述了去年遇到的不快。虽然坏了好心情,但大多数人在这个时候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确保“年夜饭”的服务质量,市工商局结合网格化监管,对全市城区及各镇(街办)驻地178处“年夜饭”餐饮场所进行了逐一排查,对4家无证业户要求限期整改,对2家未能限期整改业户进行了查处取缔。并向餐饮企业推行《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同时,他们合理调整春节期间的执法力量和值班力量,延长除夕夜的值班时间,一旦消费纠纷发生,确保能及时受理解决。并在“年夜饭”餐饮场所悬挂了12315提示牌和消费指导牌,明示消费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预定年夜饭时,要注意看酒店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状况是否良好和规范,并向酒店提出书面约定的要求,约定中包括饭菜的质量、数量、支付订金情况、违约如何赔偿等等。用餐后要将服务单据保存好,备做发生消费争议投诉的凭证。如发生消费争议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记者 钟伟 通讯员 林红来 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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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版:民生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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