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用5至10年时间,基本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创新体系,保障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规范严格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规范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
10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简称《专项方案》)。要求滨海新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紧接着,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这标志着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在《专项方案》获批之后,近日天津市火速召开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推动会,对做好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变身一级政府
《专项方案》明确提出,力争用5至10年时间,让滨海新区基本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创新体系,保障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规范严格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规范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
对于国务院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家发改委国土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认为,调整行政区划,把天津滨海新区正式升级为一级政府,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对于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火线部署
《专项方案》获批短短几天之后,天津市专门召开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推动会,并正式推出了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计划。此次确定的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共20个大项、47个子项,涉及金融规划、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环境等方面。
在金融规划方面,天津市要求在明年年底之前积极组织实施金融创新专项方案,拟定新的金融改革创新计划和单项工作方案,指导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草拟天津市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地方性法规,争取纳入人大立法计划。
在金融机构方面,天津计划在明年年底之前完成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和9个区县信用行社的改制重组工作;同时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减少政府融资平台,每个县(区)原则只能保留一个政府融资平台。同时提出,要加快办理股权转让,完善金融控股集团管理模式,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综合经营业务,整合天津金融资源,争取天津泰达国际控股(集团)2010年底前挂牌开业。
在金融业务方面,天津市则提出,要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推动期货业、融资租赁业、航运金融业发展,发起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和航空产业基金、飞机租赁基金,完成基金首期募集和基金投资项目运作。发起设立航运交易所。
矿业交易中心挂牌
据悉,近日天津股权交易所矿业交易中心已正式挂牌,这是国内第一家专业矿业企业股权交易平台,首期预计将有2家矿业公司和2家矿业基金挂牌交易。
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方面,天津还积极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和促进天津金融业全面发展,为各类入驻的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集聚环境。
“随着《专项方案》的实施,滨海新区将争取进一步加快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滨海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但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