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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持枪”滋事 拘留所里“醒酒”
作者:李文娟解连毅
  庆云讯 10月28日,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持枪”寻衅滋事案件,3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拘留。
  10月27日21时40分,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兴路某歌厅内有人打架,并且持有双管猎枪。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4名酩酊大醉的男子在路边大吵大骂,引来很多过路围观群众。民警将4名男子带回派出所后在其驾驶的银白色别克轿车后座查获一支很像双管猎枪的“枪支”,因4人处于醉酒状态,民警无法正常进行讯问,28日6时许4人酒醒,民警对他们进行了讯问。
  经讯问,陈某等4人均为庆云县人,在某饭店每人喝了1斤3两白酒,又共同喝了一箱啤酒,然后到歌厅唱歌。在歌厅,陈某3人(1人未参与)与正在唱歌的几名男青年发生争吵并殴斗,陈某想起自己车后备箱内的猎枪式方向盘锁,便对其中一人说:“到车后备箱去拿‘枪’。”拿来后便用“枪”指着对方头部进行恐吓,几名男青年吓得纷纷逃离现场,歌厅老板见状拨打了“110”。 (李文娟 解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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