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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
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
作者:纪哲
  本报讯 按照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日前决定,在第五个 “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并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的方案》,确保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完成,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以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今年9月20日是我国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6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6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
  本次评选奖项分为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凡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市道德模范。
  本次评选成立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人参加,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同时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参评全市道德模范。各县市区也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8月初,各县市区活动组委会在主要媒体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各级文明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地文明办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市活动组委会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电子邮箱:schlch@sohu.com;地址:德州市东方红路64号,市广电中心15楼市文明办;邮编:253012)。群众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市活动组委会将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在候选人单位和所在城乡社区公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后,在市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活动组委会监督电话:2687867)。
  9月中旬,根据评委会对候选人的综合评定意见,市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全市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市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市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市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上报审定后进行表彰。同时,市活动组委会将从各地推荐的候选人中,每类选出2名,推荐参加全省道德模范评选。(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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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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