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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县7000参合农民喜领200万补偿金
作者:任相国王明才孙君
  陵县讯 “做了个1700多块钱的手术,俺自己才花了800多,这‘新农合’就是好啊!”在陵县义渡口中心卫生院,因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正在住院的高振双不住地称赞“新农合”。陵县卫生局局长王兆生说:“目前,陵县有40.6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87.2%,共筹集资金2027万元。运行以来,有7000多人得到报销,补偿金额达200余万元。”
  为把惠民工作做实,该县确定了科学合理的补偿比例。门诊费用,在家庭账户中予以补偿,并将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钱全部列入家庭账户,此项措施得到群众的普遍赞同和认可,扩大了群众受益面;住院费用,分乡镇、县级、县级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50%、45%、30%的比例报销,简单明了,方便操作。确定了15000元的封顶线,年终还可视资金使用情况对大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为方便群众报销,县卫生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各定点单位,建立起新农合网络管理系统,把40.6万名参合群众的信息全部输入到网络平台。同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都实现了与新农合网络管理系统的对接,住院病人实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报销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住院病人出院后,拿着相关票据和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在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资金全部实行先由医院垫付,月底到县农合办报账。
  同时,为方便群众家庭账户的报销,将门诊报销点范围扩大到村级卫生室。为避免定点医疗机构虚抬药价,成立了“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招标配送服务中心”,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统一药价,降低药价,合作医疗用药严格按国家规定加成15%,比原来降低15个百分点,仅此一项每年就让利患者近300万元。该县对定点医疗单位,制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目录外的药品必须征得病人同意牞否则,不予报销。(任相国 王明才 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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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专稿·卫生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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