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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
■突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 ■专家指点“辨真假”
作者:于斌
  本报讯(记者于斌通讯员盖文征 孙培昌) 3月14日,经开区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在德百物流批发城广场举行。
  活动以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为依托,着力突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活动现场,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和德州农商银行等10余家单位设立宣传打假咨询台和真假商品鉴别台,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及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工作。
  活动开始后,各咨询台前都挤满了前来咨询、投诉、求助的消费者,工作人员一边向市民发放宣传册等资料,一边耐心记录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买食品不要贪图小便宜,一定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农资要去证照齐全的农资店,并索要、保管好购货票据……”区综合执法监管部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一边发着宣传资料,一边讲解着维权知识。“您给看看这酒是真是假?”当天,许多市民拿着自家的好酒到现场去鉴定真伪。“您看,每瓶酒的包装上都有批次号,通过这个号码可以到厂家查询,还有就是看包装,真品一般包装精致,无粗糙感。”德州五粮液旗舰店负责人一边鉴定一边给市民讲解辨假常识。据他介绍,每家正规酒厂出品的酒都有自己特殊的辨识符号,了解这些就能辨真伪。
  活动现场,很多市民表示受益匪浅,“只有先掌握各种辨假识劣知识,咱百姓维权才能更理直气壮。”市民张先生说。
  据介绍,近年来老年人消费者投诉量逐年增加,老年人作为特殊消费群体,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针对这一情况,该部向市民发放了《老年消费警示手册》和《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受到现场群众欢迎。
  当天各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受理消费者投诉30余件,受理咨询500余人次。
  经开区消保委秘书长晏永胜表示,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只有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维权知识,形成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才能真正让假冒伪劣产品成为过街老鼠,无所遁形。
  据悉, 3月15日,区综合执法监管部还参加了在市中心广场开展的全市“3·15”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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