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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齐河县首席调解官王玉芝——
法情并济 当好群众“解忧人”
□本报记者李晓楠本报通讯员周杰

王玉芝(右一)为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老人赡养的相关法律。”“王律师您好,我这有一个合同纠纷,您看有时间帮忙调解一下吗?”6月7日一大早,“王玉芝调解室”的办公电话就响个不停,凳子还没坐热的王玉芝,已经接了好几个电话。“我之前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4年了,这样的咨询、求助、调解电话每天能接很多个。”王玉芝介绍。
  56岁的王玉芝是县总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曾任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今年3月,被聘任为县首席调解官。多年的工作经验,她已经总结出了自己专门的调解“秘籍”——待人真诚、了解原委、多方考虑,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耐心。凭借这一方法,王玉芝成功调解了很多矛盾纠纷。
  前不久,王玉芝在首席调解官值班期间,接待了一位前来寻求帮助的打工者王某,王某称自己在河南工作期间不慎摔伤右脚住院,用工单位负责人承诺治疗期间一切费用由单位承担。出院后,王某进行伤残鉴定,被评定为10级伤残,随后便回齐河家中养伤。其间,王某多次打电话找用工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用工单位置之不理。由于行动不便,王某不能前往河南,妻子又在家中照顾老人孩子,王某只好向王玉芝求助。看了相关材料后,王玉芝根据相关规定对王某的赔偿数额进行了测算,随后与用工单位进行了沟通。
  “之所以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是因为用工单位工作人员对于赔偿金额有异议,认为只承担医疗费用就可以,像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他们不应该承担,此事用工单位负责人并不知情。”王玉芝介绍,为了顺利达成调解,她与用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将王某相关详细情况予以告知,并将相关案例的法院判决书发送给用工单位,耐心为用工单位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条文,为王某争取合法权益。用工单位负责人对此非常重视,了解情况后,派专人与王某进行对接,经多次协商,最后用工单位赔偿了王某7万余元。
  王某的案例只是王玉芝调解过的众多案件之一,倾听牢骚、安慰抱怨、化解矛盾,这已然成为王玉芝的工作常态。多年以来,经她之手化解的矛盾纠纷达500余件,由于工作认真、业务能力突出,王玉芝先后获得齐河县十佳劳动模范、德州市百佳政法干警、德州市优秀女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虽然集诸多荣誉于一身,但王玉芝深知,调解工作光靠技巧是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作支撑。“我们必须得有专业的知识储备,找好情理法的结合点,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真正地化解矛盾纠纷。”王玉芝说道。
  为此,她不仅常常翻看学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业务书籍,参加线上线下的心理咨询、法律条规讲解等培训课程,还在工作之余,学习会计、税务等相关知识,并考取了等级证书。
  为了更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王玉芝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哪里有纠纷调解,普法工作就带到哪里,达到了“调解一件、普法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作用。
  “调解工作要做到对当事人耐心、用心、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法律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每一位当事人在调解中感受到司法关怀,当好群众的‘解忧人’。”王玉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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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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