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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本报讯(杨书奇)12月6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来到县第四幼儿园,为50余名教师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不光宣传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机构职责等相关条文,还从幼儿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等方面进行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针对幼儿园可能会遇到的和最需要防范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讲解。
  活动过程中,老师们专注听讲,并时时记录重要的知识点,结合实际工作与法官助理志愿者进行交流。老师们纷纷表示此次讲课的内容非常实用,他们愿在今后的教育实践中与法同行、自正师表,不但要强化监管责任,更要积极学习与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有效预防和依法应对处理可能遇到的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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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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