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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齐河报20210908期 >> 第04版:专刊
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维护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监测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二、监督重点
  巡察“回头看”既要深入查找上轮巡察反馈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再整改”;也要着力发现上轮巡察未发现、未了解的问题,重点是查找上轮巡察以来产生的新问题,体现单位的发展趋势、态势。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四是上一轮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5689545651,巡察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举报邮箱:qhxwxcz1@dz.shandong.cn。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5689545653,巡察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举报邮箱:qhxwxcz3@dz.shandong.cn。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5689545655,巡察单位:县工信局、县金融监测中心,举报邮箱:qhxwxcz5@dz.shandong.cn。
  除以上举报方式外,同时在有关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巡察工作监督电话:0534-5651609。
  中共齐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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