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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招募社会化拥军单位

  本报讯(付海龙)8月12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拟开展“我与军人有个约定”活动,现面向全县招募社会化拥军单位。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军拥军热情。
  招募对象为自愿为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网络通讯、餐饮住宿、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文媒宣传、教育培训等各类企业和组织。社会化拥军单位结合本单位主营业务,共同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专属服务、优先待遇、优惠价格、绿色通道等体现拥军的各类服务。
  即日起,有意参加社会化拥军的企业(组织),填写《社会化拥军单位申请表》,签订《社会化拥军服务协议书》《社会化拥军服务承诺书》,连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盖章后报送至经营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相关资料汇总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审核对外发布,颁授“社会化拥军单位”牌匾。第一批招募单位申请日期9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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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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