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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徐俊)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局部署,从11月23日起对全县绿城百合新城、元信首府等 7家房地产企业在售商品房开展明码标价专项督导,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价格秩序。
  此次督导采取提醒告诫的方式进行,对房地产企业标价方式监制进行政策告知,并发放《齐河县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函》。要求其加强企业价格自律,合法经营,商品房取得预售后必须到县物价局办理监制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德州市物价局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方式进行标示。
  同时充分发挥 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购房者举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下一步将开展明码标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房地产企业,要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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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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