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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德州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齐河县国税系统将于2016年10月8日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2016年9月26日18:00至2016年10月8日8:30,齐河县国税局将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所有涉税业务。
  2、2016年10月8日8:30起,齐河县国税局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涉税业务。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2016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等涉税业务。
  3、齐河县国税局已与齐河县车管所经过协商,对9月20日至10月7日内所购车辆延长其临时牌照有效期。
  4、受金税三期系统停机和国庆小长假集中购车的影响,10月8日后,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长等情况,请您合理安排涉税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金税三期换版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齐河县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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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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