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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齐河报20150116期 >> 第01版:要闻
关于开展城区异味扰民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改善城区大气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城区异味扰民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共同努力,有效解决城区异味扰民问题,力争春节前能有效改善,3月底得到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①工业生产的异味,特别是造纸、焦化、化工、医药、兽药等行业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异味;②城区及周边生活垃圾存放、转运、焚烧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异味;③城区及周边的污水沟、死水沟、臭水沟散发的异味;④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产生的异味;⑤装运化工原料、废料的运输车辆产生的异味。
  二、加强综合治理。异味受气象条件影响大,传播速度快,难于收集治理,影响范围广泛,加强异味综合治理势在必行。产生异味污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主动承担异味治理的主体责任。全县造纸、焦化、化工、医药、兽药等行业的企业要加大投入,科学攻关,制定异味治理技术方案,采取革新生产工艺、密闭生产、新上异味回收设备等有效措施对工业异味进行全面回收治理,确保见到实效;其他有产生异味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主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有效减少异味的排放。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异味治理涉及面广泛,更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①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各产生异味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及时督促产生异味污染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聘请专家对各企业异味治理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全面实施;严厉查处产生异味的企业和取缔关停“十五(土)小”企业,切实从源头控制工业异味的产生;②县城管局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管理,实现垃圾全程密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和制止城区各单位和个人随意焚烧垃圾;③县建设局要加快城区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实现城区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解决城区生活污水直排环境问题;④县交运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化工、废料等运输车辆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产生异味运输的车辆;⑤严禁城区及周边各单位和个人焚烧垃圾。
  四、携手并进,共同参与。居住在城区的每一位市民都是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引领者和倡导者。要积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同呼吸、共奋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区异味扰民专项整治活动中来,携手共建一片蓝天。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主动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区异味扰民专项整治活动,对异味扰民现象及时监督举报,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齐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15965946693//1596415626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齐河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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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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